教育教学

西南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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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20 浏览量: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我院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组织

(一)成立由中西医结合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加入),负责本院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调剂和复试工作,制定本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院所(或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专家组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成立中西医结合学院硕士招生复试考核小组,具体分组另行安排。

复试考核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2人,监察员1人(由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培训后上岗,以下简称学科办)。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复试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学科办。学科办将各复试小组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 招生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硕士生人数

105701

中医内科学

5

105702

中医外科学

5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2

105704

中医妇科学

1

105706

中医五官科学

1

105707

针灸推拿学

1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10

100506

中医内科学

1

100507

中医外科学

1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1

100509

中医妇科学

1

100512

针灸推拿学

1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3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3


四、 申请要求及流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的、具有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

1.网上报名。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

2.递交申请材料:

需将以下相关材料投递到以下邮箱:380678348@qq.com,申请材料要求:

个人简历1份。

本人蓝底、红底或白底标准证件照1张,像素不低于240像素(宽)、320像素(高);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本人手持身份证(个人头像面)照片(要求能清晰看清楚本人头像和身份证图像);

个人签字的推免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扫描件;

学生证扫描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四六级成绩单扫描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等;

获奖或荣誉证书扫描件;

大学期间发表的已见刊论文封面、目录、正文扫描件

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授权书扫描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赛证书扫描件;

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中医经典等级考试、中医师岗位胜任力第二阶梯考核等各类专业考试通过证书扫描件。

其他能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水平考试证书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材料上传支持图片、wordpdf格式。

注:请将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为一份打包件,文件命名为:毕业学校名称-姓名,于规定时间提交到指定邮箱。

3.学院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通过审核并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并安排将由复试秘书电话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复试后,学科办将复试成绩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4.申请推免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系统通知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资格。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5.对于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推免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或方向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或同一专业的其他方向,具体事宜届时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在拟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推免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查看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考核

(一)复试方式

我院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评审、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

(二)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及安排由学院负责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https://www.swmutcm.net.cn/index.htm)员工/学生版-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栏发布,并由复试秘书电话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复试时间

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统筹考虑复试工作量等,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时间,预计复试时间安排在927日后,届时将由复试小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等。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联系上,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申请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前往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复审,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上的照片、学生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五)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由4部分组成。专业(满分100分)、专业外语(满分50分)、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满分50分)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六、 总成绩及录取

复试满分300分,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按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等级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复试成绩未达到18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公示。拟录取学生的导师确定在复试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决定。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附件(https://yjs.swmu.edu.cn/info/1014/11679.htm)。考生须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各院所收齐后,须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传染病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附件(https://yjs.swmu.edu.cn/info/1014/11679.htm)。

九、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解除处分者除外)。学术不端者、考试作弊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纪律要求

(一)任何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二)严守招生纪律。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期间不得将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对外公布,复试前严禁泄露复试具体内容,任何人不得在复试前将复试内容经任何方式告知或暗示考生。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须承担刑事责任。考生也不得向复试小组成员打听复试具体内容。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医院纪委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及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2692776

邮箱:1097235802@qq.com

十一、 其他

本细则由中西医结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负责解释。

中西医结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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