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精神,鼓励全校教职工脱产一年从事学生工作(包括本专科学生辅导员,研究生、留学生班主任),结合我校实际,将2018年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三附院教编、卫编人员、编外聘用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包括本专科学生辅导员、研究生和留学生班主任,申报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纪律意识强;
2.有强烈的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岗位需要。
(二)其他条件
1.本专科学生辅导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研究生班主任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留学生班主任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相当水平的英语等级测试且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能力。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西南医科大学教职工脱产一年从事学生工作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1)交所在单位(部门)初审。
(二)单位(部门)初审
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综合考虑本单位(部门)工作安排和申报人员工作表现的基础上,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
申报人员原则上应全脱产从事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确因单位(部门)工作需要不能全脱产从事学生工作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履职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学生工作部批准后,方可兼职从事学生工作,但从事学生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3/4。
(三)学校复审
学生工作部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学生工作部统一调配,最终考评结果由学生工作部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刘 莹 联系电话:2581287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南医科大学教职工脱产一年从事学生工作申请表
2.西南医科大学教职工脱产一年从事学生工作考核表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