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当前您的位置: 信息公开 - 招标采购 - 正文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5年医用离心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浏览量:

-分享-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5年医用离心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邀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5年医用离心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拟于 2026 1 月开展,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合作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5年医用离心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内容:我院拟采购医用离心机、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及检验科设备等一批;

3.项目控制价:15000.00元,按实结算;本项目(第二次)分为2个包,清单如下表所示:

(1)本项目(第二次)02包,控制价为6000.00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1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1

2000.00

2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

1

2000.00

3

全自动脂蛋白亚型分析系统

1

2000.00

(2)本项目(第二次)03包,控制价为9000.00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1

全自动核酸提取及荧光PCR分析仪(全自动加样系统)

1

1000.00

2

基因测序仪(二代测序)

1

2000.00

3

核酸提取仪

2

2000.00

4

微量分光光度计

1

2000.00

说明:1.投标人的报价应在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统一下浮率报价(即项目清单中的所有单价为一致的下浮率),报价上浮视为无效投标。

2.按下浮率报价,如九折折扣,下浮率应填10%。即:单价实际结算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

二、资格条件:

1.报价公司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项目要求:

1.项目成交方式:符合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2.项目报价:格式详见附件1;

3.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4.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3;

5.采用低价中标法比选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如未响应或未全部响应的,则投标报价无效。(格式自拟)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请各公司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报价,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务必于2026115日11:00时前递交比选报价密封文件并在密封袋上标注公司名称;未密封、未标注公司名称且无法识别的或逾期送达比选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2.比选文件的递交: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文件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

3.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比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第一住院楼行政楼5楼509室采购供应部(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0830-3161300)。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采购供应部

                                        20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