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曾经称赞苏轼:“三代以下之诗人,无过屈子、渊明、子美、子瞻者。此四子者苟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子瞻就是苏轼。包括苏轼在内的这四位诗人,之所以受到王国维的推崇,除了他们的诗歌成就之外,还在于他们高尚的人格。
人生,必须要处理好人与物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人与物的关系呢?苏轼在《赤壁赋》云:“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既然世间万物各有所属,不是自己的东西或物体,即使一丝一毫,也不要去碰。
不是我的,要分毫不取;就是我的,亦不可沉溺。苏轼《宝绘堂记》提出了“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的观点。“寓意于物”指以物来寄寓自己的感情,从中获得审美的愉悦;“留意于物”,指以物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从而实现占有的目的。君子可以欣赏美好的事物,而不可以沉溺美好的事物。
此文还以苏轼的亲身经历来论证。他年轻时酷爱书画到什么程度呢?家中收藏的,唯恐失去;别人拥有的,唯恐得不到。后来幡然醒悟:“吾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从此之后就不再沉溺其中。就像看到美丽的烟云、听到悦耳的鸟鸣,自会感到身心愉悦,然而看过听过之后不再过分思恋。如此一来,优美的书法和绘画,仍然会使我快乐,却不再使我沉溺。
清廉之人,目中无钱。苏轼就是这样的人,视钱财如粪土,“俸入所得,随手辄尽”。苏轼在《东坡志林·梁上君子》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小偷听说,苏轼护卫魏王墓葬得到了一笔钱,便连续两夜光顾苏轼的家,可是却什么也没有偷到。因为小偷不知道苏轼从不蓄钱财,所得到的数千缗赏赐,早就散去了。
由于苏轼不蓄钱财,贬谪黄州时,以致有衣食之忧。后来,在朋友帮助下,得到城东的一块坡地,躬耕其中,自食其力。
苏轼不仅看淡金钱,而且乐善好施。元祐三年(1088年),李廌在苏轼知贡举的科考中落第,次年离开京城之前,苏轼可怜他家境贫寒,无以为生,将朝廷赐给他的天厩马赠与李廌,并立下马券。这不仅是立作凭据,同时也是以他千金难求的书法为之增值。
苏轼主政地方,十分关注百姓民生。据《清波别志》载,苏轼知杭州,曾拿出私帑金五十两,在城中开办“病坊”一所,名“安乐坊”,聘请高僧名医为百姓治疗,三年治愈上千人。元祐初年,苏轼在京城为官,一位朋友派人送来黄金五两、白银一百五十两,他辞谢不受,在征得友人同意后,以友人的名义捐赠给杭州的安乐坊。
在生活顺遂之时助人为乐并不难见,难能可贵的是在人生逆境之中还能乐善好施。苏轼贬谪惠州,生活困顿,仍“率众为东西二桥,以济病涉者”。为修东新桥、西新桥,苏轼捐赠了御赐的犀带,此外还积极募捐,动员弟媳妇史氏把当年入宫得到的赏赐黄金数千捐赠出来。他在《西新桥》中写道“探囊赖故侯,宝钱出金闺”,自注云:“子由之妇史,顷入内,得赐黄金钱数千,助施。”赞美了史氏的善举。有这样一件事:因苏轼反对王安石新政,王安石的亲戚兼随员谢景温,挟私诬告,说苏轼兄弟运父灵柩乘船回蜀途中,滥用官家的卫兵,购买家具瓷器,偷运私盐从中牟利。官方于是派人到苏氏兄弟运灵柩所经各地,向船夫、兵卒、仪官搜集证据,结果并无此事。
苏轼家风清廉,他父母“皆性仁行廉”,他自己终身恪守“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的准则,以至临终前作诗云“至今不贪宝,凛然照尘寰”。苏轼一生大起大落,上至朝廷命官、皇帝近臣;下则狱中囚犯、流放罪人。阅历丰富,见广识深,对人生的意义有透彻的理解。
“功废于贪,行成于廉”。总而言之,苏轼的伟大,在他卓越的成就之外,还有他崇高的品格,譬如清廉、刚直、仁爱、乐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