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上突出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这番话语重心长,内涵十分丰富,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深刻警醒。自是自我,律是约束,自律是党性觉悟和政治本色,亦是道德修养和高尚情操,也是获得真正自由的前提和保证。
自律与自由,并不矛盾。希腊先哲毕达哥拉斯说过,不能约束自己的人不能称为自由的人。无数事实证明,忽视自律、过度放纵,终将走向自由的反面。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原庭长陶福友因贪腐锒铛入狱,当冰冷的手铐锁住双手时,他痛悔不已:“哪怕是跪在大街上乞讨,也好过失去自由。”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靖大荣在狱中忏悔:“我甚至天天盼望检察机关来‘提审’我,盼望纪委的同志来和我谈心,因为这样可以暂时脱离囚室带来的恐惧和郁闷,享受一丝新鲜空气和自由。”这样的后知后觉固然深刻,但来得太晚、代价太大。不知他们可曾意识到,真正失去自由并非从被关进铁窗那一刻才开始,而是始于走错的第一步,或者说,从自律松动起,思想逐渐被私心控制,直至被欲望奴役,就与真正的自由渐行渐远。
畏法度者最快活,严于律己者最自由。自由的前提是对规则的敬畏和坚守。对党员干部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失去敬畏、律己不严,就如风筝断线、马脱缰绳,逐渐发展成横冲直撞、不受节制,终将受到惩罚、失去自由。遵规守矩,关键靠自律。若无自律,总是处于一种被要求、被强制的状态,很难真正由内而外规范自己的言行,就算出于畏惧一时收敛,也不可持续。有的领导干部总觉得制度笼子越扎越紧、监督之网越织越密,很不自在、不舒服,甚至抱怨“官不聊生”。这些牢骚和不满,正是自省不足、自律不严的反映。全面从严治党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行为等方面作出的一系列规范,无一不是合格党员的应有之义,亦非难以企及,本应成为一种高度自觉。然而,由于一段时间以来,管党治党出现宽松软现象,使本应紧绷的纪律之弦松弛下来,迫切需要让刚性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以强有力的他律倒逼自律意识增强,这也是从“不敢腐”最终通向“不想腐”的必由之路。
“积羽沉舟,群轻折轴。”自律必须做到小事当慎,小节当拘。对领导干部而言,侃侃而谈讲道理、辨对错并不难,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若总拿“神不知鬼不觉”来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就难免陷入“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的“双面人生”;若忘记“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的警训,在推杯换盏、小恩小惠、轻歌曼舞中,极可能放松警惕、丢掉原则、丧失人格,最终失去身心的双重自由。
自律源于定力。对领导干部而言,最根本的定力是坚若磐石的理想信念,是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天涯无净土,没有哪个单位是天然的保险箱,也没有哪个领导干部具有天然的免疫力。不奋发,则心日颓废;不检束,则心日恣意。要保持定力,只有不忘初心,秉持一颗“赶考”之心,做到“一日三省吾身”,时刻检修自己的“总开关”、“压舱石”。唯有如此,自律才能成为根植于内心的修养和高度自觉。
多年前,教授吴晗曾很急切想买一本书,因没有钱而赶写了一篇稿件投给校报,换取10元稿费。但他对这篇文章并不满意,投稿之时附带了一封道歉信。第二年,又专门写了一篇补记,为文章匡正和补缺,直到这时,才弥补了内心的愧疚感。这就是自律。有了这种境界,才能身心由我,自由自在。领导干部当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