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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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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1年“最美教师”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21年“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一)最美教师个人

1.高校名师

2.高校思政课教师

3.高校辅导员

(二)最美教师团队

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最美教师团队。

二、推荐名额

“最美教师个人”:1-2名;“最美教师团队”:1个。

三、申报条件

(一)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水平。

(二)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言行雅正、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师生信任、尊敬和普遍称赞。

(三)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成长,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四)勇争一流,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党和国家重点工作积极作为,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有故事。

四、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部门)组织申报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条件,摸排符合条件人选,着力推选出长期坚守教育、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乐学善教、积极创新的最美教师代表和团队。申报人员填写《2021年“最美教师”推荐表》(附件1)和《2021年“最美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单位(部门)初审

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审核后于5月18日12: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城北校区德诚楼7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颜杨OA处。

(三)职能部门复审

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通过人员材料进行审核、讨论后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通过人员推荐至四川省教育厅。

 

联系人:颜杨

联系电话:0830-3162577

 

附件:1.2021年最美教师推荐表

      2.2021年最美教师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2021年“最美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2:2021年“最美教师”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