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引导全校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依据《西南医科大学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实施办法》(西南医大委教〔2021〕1号),学校将开展西南医科大学第一届“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直属附属医院)。
二、评选名额
不超过10名(其中医学临床类不超过4人、医学基础类不超过3人、人文类不超过2人、其他类不超过1人);教学、科研、医疗、学生管理一线教师不低于70%,其他人员不超过30%。
三、评选条件
详见《西南医科大学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实施办法》(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部门)组织申报:本次评选采用个人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部门)要积极进行动员,摸排符合条件人选,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填写《西南医科大学师德师风标兵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本次申报仅填写2015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的相关业绩,其中科研业绩情况请按科技处近期下发的《关于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的通知》要求在系统内填报,届时直接在系统内提取科研业绩。
(二)初评: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对申报人的工作情况、业绩情况等进行审查、评价、择优推荐,并在本单位(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
(三)评议推荐:评选办对各单位(部门)的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查后,按照医学临床类、医学基础类、人文类及其他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分类网络投票推荐(网络投票时间不少于10天);评选办依据投票结果按照200%推荐至师德师风标兵评审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组评议后,按照120%推荐至学校审定。
(四)学校审定: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对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进行审定,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和程序组织评选,宁缺毋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的意见,切实把教职工中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群众公认的先进推选出来。
(二)申报人员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所在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各单位(部门)经办人员查验原件后,在复印件封面上标注“原件已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署经办人员姓名和日期,加盖部门公章(教师工作部不收取原件,也不收取未经单位部门审核签字的材料复印件)。
(三)请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后,于2021年7月9日12:00前将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教师工作部(城北校区德诚楼7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颜杨OA处。
联系人:王冉、颜杨 联系电话:0830-3162577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南医科大学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实施办法
2.西南医科大学第一届“师德师风标兵”推荐名额表
3.西南医科大学师德师风标兵申报表
教师工作部
2021年6月24日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实施办法.pdf
附件2:西南医科大学第一届“师德师风标兵”推荐名额表.docx
附件3:西南医科大学师德师风标兵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