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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申请脱产从事学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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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精神,鼓励全校教职工脱产从事学生工作(包括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辅导员),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校在职在岗人员(含三附院教编、卫编人员、编外聘用人员)。

二、脱产时间要求:1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包括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留学生辅导员,申报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纪律意识强;

(2)有强烈的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岗位需要。

2.其他条件

(1)本专科学生辅导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研究生班主任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留学生辅导员应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一年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

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相当水平测试。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

申请者本人填写《西南医科大学教职工脱产从事学生工作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部门)初审资格并签署意见后,于2020年7月10日17:00前报资格复审部门。

2.资格复审:本专科学生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处)复审资格,研究生辅导员由研究生院复审资格,留学生辅导员由国际教育学院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由相应复审部门于2020年7月13日17:00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3.遴选及调配: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部门),于2020年7月20日前,组织遴选和调配。

五、脱产期间的管理

脱产从事学生工作期间,个人人事关系(含绩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工会关系均转入履职院系,脱产期满再转回原所在单位(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陈小东 3160509

学生工作部(处): 刘  莹  2581287

研究生院:吴  珊  3161696

国际教育学院:李雪茹  15884571691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医科大学教职工脱产从事学生工作申请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