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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校内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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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及重点支持领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协议,今年四川省西部项目计划录取规模为150人。
    其中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电子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油气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饮料食品、节能环保、现代农业、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现代生物等;文史哲管艺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社会保障、金融、现代服务、公共管理、哲学社科、法律、社会工作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其中: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仅限“科研团队”和有国家留基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申请人)。
    博士后:留学期限3-24个月。
三、选派范围、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省内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规定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⑨曾于2008年至2012年录取,资助资格到期未派出,且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同意放弃录取资格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
    9.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它项目。
    10、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含)。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11、访问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含)。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12、博士后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含)。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名额分配
    1、西部项目申报名额分配将继续按照各单位上一年度申报及录取情况及上上年度录取后人员的派出情况进行分配。我校上一年录取人数为4人,本年度准予推荐名额不超过10人,其中“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每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人,“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若单位推荐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四川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该单位申报材料。
四、主要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西部项目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说明
    “科研团队”是指将一组目标一致、计划统一且分工明确的留学人员,以“项目组”的形式,共同派赴国外进行某项综合性课题研究的一种方式。
    “项目组”应由相同或相似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留学目标或研究课题一致,在外留学期间及回国后均有条件共同开展工作。同时,应是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发展紧密结合的,急需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团队。
    西部项目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是指针对地方特色专业及人才需求,各地组织有关单位结合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名本项目人员组成科研小组,利用校际(单位间)科研合作渠道、以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为载体,赴国外进行3-12个月的专题合作研究,达到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的目的。对于申请科研团队派出的,基金委将组织专家以评“课题组”的方式,确定该课题组的录取资格。
    1、资助范围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及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2、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项目组成员应为3-5人,由项目组组长及成员组成。
      ③项目组组长应有高级技术职称,除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全面负责项目组在国外的研究工作。
      ④项目组成员应是本单位业务骨干,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项目组成员应分工明确,对各自在项目组中承担的研究工作负责。
      ⑤项目组成员在申请时须提交外方合作院校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⑥项目组人员的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要求。
    未达到要求者均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项目组成员外语水平全部合格后,方予派出。
(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周
    2.研修专业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2015年仅接受上述专业方向人员申报,其他专业方向人员请关注以后年度选派计划。)
    3.研修国别
    新加坡
    4.选派规模
    共3期,每期派出不超过35人
    5、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项目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
    6、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申请人须为有关高等院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目前正在从事人事管理、教务教学或科研管理的现岗中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③申请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
      ④语言要求: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要求。外语水平未达规定要求者,应具备一定的语言交流基础,并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
(三)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2.留学国别:英国
    3.选派规模:每年派出2期,每期派出不少于30人
    4.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项目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
    5.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申请人应为各项目省区高校英语骨干教师及相关人员;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须为单位重点推荐并另行提供单位“重点推荐函”,“重点推荐函”中应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
      ③申请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④语言要求: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
五、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2015年西部项目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外方正式邀请函后方可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邀请函中的国外接收单位进行录取。一经录取,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将不予以变更。
    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员、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2015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将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3、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六、申请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向所在部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2、各部门、院系汇总申请后,根据自身人才培养计划,优先推荐学校事业发展急需学科、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候选人,保证推荐质量。
    3、各部门、院系对申请人进行初选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的基本信息汇总到《泸州医学院2015年西部项目校内申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可另附纸说明具体申报),报各部门、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5年4月9日(星期四)中午12点之前,汇总到国际合作交流处。
    4、国际合作交流处汇总《泸州医学院2015年西部项目校内申报人员信息表》后,报学校选拔。
    5、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通过校内选拔的申请人员做好网上报名及向教育厅提交书面材料工作。
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杨  珍          
    联系电话:0830-3161918、13795749785

附件:

  1. 泸州医学院2015年西部项目推荐人员信息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