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我院2011年1月进行首次岗位设置聘任工作,截止2013年1月,除专业技术三级外其余专业技术岗位首轮聘期将满。经研究,现开展第二轮岗位设置聘任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全院卫编职工以及与医院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职工。
二、相关政策
本轮岗位设置聘任工作延续首轮聘任政策,申报条件按照首聘时颁发的《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个人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报。为简化程序,聘任对象可以对照以下情况办理申报:
(1)无论首聘为管理类、专技类还是工勤类,本人现拟申报同首聘期当前的岗位聘任类别及等级一致的(即维持现有岗位级别不变,不需要晋级人员),只需向医院岗位聘任管理办公室(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统一由A4纸打印,本人亲笔签名),不需要填报岗位设置申报表及提供支撑材料;
(2)首聘期为专业技术岗位、本次需要在当前专业技术岗位档级基础上晋升的(如专业技术十级晋升专业技术九级),需向医院岗位聘任管理工作办公室(人事科)递交岗位设置申报表(供专业人员使用),同时需要提交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便审核使用;
申报岗位只能在每个层级内部晋升档次,逐级晋升,不得越级。比如可从中级十级晋升到中级九级,而不能申请中级八级。
管理及工勤人员晋级参照申报专业技术岗位执行。
(3)首聘为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现拟转申报为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向医院岗位聘任管理办公室(人事部)递交转岗书面申请及相应岗位设置申报表,并需要提交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岗位上的工勤技能人员转申报管理类别的:需向医院岗位聘任管理办公室(人事部)递交转岗申请及相应岗位设置申报表(供管理人员使用),同时需要提交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仅当前实际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工勤技能身份人员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才能申报)。
(5)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除2014年退休人员外),由于任职年限不足,不纳入在此次岗位聘任范围内
2、初审及量化打分(2013年12月24日——31日)
对申报者提交材料进行初审、量化打分、汇总。
3、讨论、审定(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10日)
(1)岗位聘任工作组会,结合申报情况,提出建议指标,讨论各级岗位拟聘人选;
(2)召开医院岗位聘任领导组会,审定聘任组提交的拟聘人员。
5、公示、聘任(2014年1月10日后)
(1)公示拟聘任人选。
(2)上报全院各级各类岗位聘任相关工作材料。
(3)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发布聘任文件。
四、相关说明
1、提交材料为首次聘任以来证明本人科研学术水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专著、教材只提供原件)。
2、相关业务指标以上一年业务指标为准即以2012年业务指标为准。
3、申报者的相关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任现职前相关材料不作为其岗位申报的材料依据。
4、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科研课题必须是其任现职以来立项的,任现职前立项的课题,不能作为此次岗位申报的科研项目。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可以作为岗位申报的材料依据。
6、学术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发表的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到。
7、基本任职年限
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它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其基本任职年限有关规定可适当放宽。
特此通知
附件:
1、岗位对应表
2、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3、维持现有岗位级别不变申请
4、专业技术、工勤、管理岗位申报表
医院岗位设置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