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及重点支持领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协议,今年四川省西部项目录取总人月数1800人月(按照每人12个月计)。
其中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电子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油气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饮料食品、节能环保、现代农业、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现代生物等;文史哲管艺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社会保障、金融、现代服务、公共管理、哲学社科、社会工作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其中:个人自行联系派出的申请人留学期限须为6-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3-24个月。
三、选派范围、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省内高等院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国外留学生活。
(5)、西部项目资助范围暂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④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本科生赴国外学习交流等项目不受此限制。
2、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3、访问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博士后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7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经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基金委指定专家评审后,确定为“语言免培训”人员(仅限英语)。
6、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特别说明
(1)、赴法语国家:
如已获得外方邀请函,且邀请信中明确表示可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则可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高级水平和法语初级水平;②上述规定中的法语合格要求。
(2)、赴日语国家:
如已获得外方邀请函,且邀请函中明确表示可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则可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高级水平;②上述规定中的日语合格要求。
(3)、赴德语国家
如已获外方邀请函,且邀请函中明确表示可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A、从事理工农医类专业:可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高级水平;②上述规定中的德语合格要求。
B、从事人文社科类专业:一律须达到上述规定中的德语合格要求。
(4)、赴其他小语种国家(如俄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国家),一律须达到上述规定中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
(三)名额分配
1、西部项目申报名额分配将继续按照各单位上一年度申报及录取情况及上上年度录取后人员的派出情况进行分配。我校本年度推荐名额为5人。
若单位推荐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四川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该单位申报材料。
四、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2014年西部项目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
如无正式邀请函,应提供有接受意向的函件。项目录取信息将增加国外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邀请函(或意向函)中的国外接收单位进行录取。一经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和留学单位的申请。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员、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即201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将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五、申请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向所在部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2、各部门、院系汇总申请后,根据自身人才培养计划,优先推荐学校事业发展急需学科、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候选人,保证推荐质量。
3、各部门、院系对申请人进行初选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的基本信息汇总到《泸州医学院2014年西部项目校内申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报各部门、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中午12点之前,汇总到国际合作交流处。
4、国际合作交流处汇总《泸州医学院2014年西部项目校内申报人员信息表》后,报学校选拔。
5、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通过校内选拔的申请人员做好网上报名及向教育厅提交书面材料工作。
六、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杨 珍
联系电话:0830-3161918、13795749785
附件:
泸州医学院2014年西部项目推荐人员信息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