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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四川省医药卫生系统摄影书法绘画作品展的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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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范围

全省医药卫生行业及热爱医药卫生事业的相关人员均可以个人和集体名义参加。

二、征集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

1.摄影作品要求自己创作,内容真实、主题突出、健康向上。

2.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既展现医药卫生系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心灵美、行为美,反映医药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在平凡的岗位上和抗震救灾等重大突发事件中救死扶伤与敬业奉献精神;又展示祖国的大好河山之美,大自然的神奇灵秀,各地风土人情和人文景观,静物人像艺术等,体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文化的和谐美。

3.每件摄影作品应提炼一个主题,配照片说明,注明作品名称、摄影地点,可做背景介绍等。

4.参展作者应提交纸质彩色照片或黑白照片,照片规格为7寸或8寸,一律不装裱。有电子照片的同时提交电子版,拒绝合成作品。

5.参展作品要详细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单位、通信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

(二)书法绘画

1.作品种类和规格:书法、硬笔、篆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以及唐卡等。

书法:正、草、隶、篆书体不得小于4尺对开的宣纸,硬笔书法不得小于16开纸,书体不限,藏文、彝文等作品及篆书作品需附释文。篆刻作品,不得少于六枚以上印蜕,并请附释文。

绘画:不得小于4尺对开的宣纸或同等大小的油画布。水彩、水粉画、素描、速写等请使用不小于16开以上的专用纸。

2.作品要求:书法、绘画作品均应以弘扬医药卫生事业为主题,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和谐氛围;送展作品一律原作,不需要装裱,作品上只留与作品相关的文字,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及手机号码等。对入选参展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进行装裱、装框

三、作品提交截止时间

四、提交地点:医院工会、宣传科

五、评比奖励

1.凡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并对创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凡参加者,医院均给予纪念品。

2.组委会将于今年10月公开展出获奖优秀作品,并编成摄影、书画作品集。

3.评选结果将在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和大众健康报刊登。

4.参展作品一律不退稿,对参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发表和公益性使用,原则上不付稿酬。

六、咨询地点:医院工会、宣传科或登录医院网站

工会

书法摄影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