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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3-29 浏览量:
各临床科室及全体实习同学:
根据国家节假日的通知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上班。(本周六)上班。
2、“清明节”需回家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包括安全承诺及联系方式),由实习组长登记好名单,上报继教中心。
3、“清明节”不回家的同学,请务必注意安全,听从所在科室的安排。
4、晚6:00请各实习组长清点返院人数,短信息报继教中心。
特此通知
泸医中医院继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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