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党委《关于2013年科级干部选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医中医委〔2013〕16号)文件要求,按照医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科级干部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质量控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科或副科)1名。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热爱医院,关心医院,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作风正派,德才兼备,廉洁自律;
2.胜任拟聘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组织领导能力、宏观决策能力、协调协作能力;
3.工作勤奋,讲求工作效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立志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5.有一定党务、行政、群团或其他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
三、应聘资格
1.工作经历要求
在本院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党务、行政、群团或其他管理工作经历的职工。特别优秀者,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
2.年龄要求
非现任科级干部应聘本岗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1月1日)。
3.学历要求
原则上应具有医学、近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4.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原则上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其他
医院已经任命的在任和拟任科级干部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岗位的选聘。
四、自荐办法:
个人自荐:自愿竞聘者到党办填写《干部自荐表》。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9日17:00截止。
中共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