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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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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人员: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和《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教〔2020〕97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我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战略需求、突出原始创新,按照我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在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基础学科和量子通信、航空动力、工业元宇宙、虚拟现实、类脑智能、太赫兹通信、地球科学、光电技术等前沿技术方向,支持具有重大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

1.申报要求:(1)申报项目应是基础研究项目,不支持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类项目。2)本院限申报5项。

2.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50万元。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围绕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天府实验室、国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国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由创新平台组织项目申报。

1.申报要求:(1)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基地提升科研条件能力。(2)天府实验室由已挂牌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机构进行申报,国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国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由依托单位进行申报。(3)同一基地只能申报1项,已承担引导资金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且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基地不得新申报项目。

2.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围绕各市(州)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作、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重点支持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国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估后予以支持。

支持对象和方式:

1.支持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由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的县(区),组织科技计划成果已落地转化且取得实效的项目进行申报。各县(区)申报不超过5项,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市州科技成果转化。(1)围绕“六大优势产业”,各市(州)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应是已落地转化并取得经济社会实效的项目,已实现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3)各市(州)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5项,近3年已获得引导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4)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50万元。

3.国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由年度绩效评估优秀的机构进行申报。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每个支持不超过50万元。

(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1.支持西部(成都)科学城建设。聚焦西部(成都)科学城创新资源优势,围绕现代产业体系,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大创新平台科技成果在川就地转化。

申报要求:(1)由西部(成都)科学城管委会组织辖区内重大创新平台进行申报,共申报不超过15项。(2)申报项目应为重大创新平台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拟在川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已签订技术转化(开发、转让)合同,预计带动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支持成渝中线科创走廊、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创新发展带建设,围绕川渝协同创新,聚焦“六大优势产业”,支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提升“一廊一带”创新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申报要求:(1)“一廊一带”涉及市州(成都、资阳、内江、自贡、遂宁、泸州、宜宾、达州、广安)组织辖区内单位申报川渝研发合作项目,重庆方面有关单位应作为合作单位。(2)各有关市(州)择优申报不超过5项,同一单位限报1项

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50万元。

二、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

(一)引导资金项目原则上执行期为1年(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执行期可为1-2年),当年度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和开支范围、预算编制和资金下达、预算执行及调整、绩效评价与监督,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教〔2020〕97号)相关规定执行。除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外,其余项目经费预算不得编制间接费用。

(二)项目管理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申请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其余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

(四)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打印盖章页到科研部签字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提交项目,申报阶段不提交纸质版。

四、申报时限

各项目申报人,请于2023年7月3日之前完成网上提交(审批页上传空白页,无需到科研部盖章),医院将进行限项评审,待评审后重新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科研部0830-3160823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