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2年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并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上传。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既不能做项目负责人,也不能做项目参与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2022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不含战略合作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战略合作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新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因此而退出,在原项目实施周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6.指南编制专家(附件10)不能申报此次科技计划项目。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战略合作项目,也不得将已在国家、省、市(含战略合作项目)立过项的同一项目再次申报。
2.除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实施周期从2022年1月1日起,其他项目实施周期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必传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情况页盖章件(推荐单位不用盖章)、项目单位承诺和自筹资金承诺页签字盖章件、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盖章件、自筹能力支撑材料等通知和指南要求的有关材料。
4.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中上传涉密资料。凡违反本条规定的单位,申报项目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予受理。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5.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在科研活动中要遵守国家有关科研伦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
6.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合作协议应针对此次项目申报而签订,非日常框架合作协议。
二、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流程
(一)认真阅读指南
在申报项目前,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2022年度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9),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身份的获取,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luzhou.tccxfw.com/)中注册身份信息,注册后联系科研部审核账号,实名认证后方可申报项目。以前已在本平台成功注册的项目负责人不再重复注册。如遇密码忘记请联系科研部曾伟灵重置密码。
(三)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从“项目负责人入口”登录进行申报,点击“申报管理”中“项目申报向导”选择正确的项目申报书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保存,打印签字盖章页到科研部审核签字盖章上传,提交申报书。
(四)方法学和伦理审查
为提高临床研究项目的申报书质量,临床科研项目自本年度起进行临床研究方法学和伦理预审查,具体审查方式为申报人填写“临床研究项目预审申请表(附件11)”,纸质版最迟于6月27日提交至循证医学中心(第二住院楼3楼)处进行方法学审查,审核后提交至伦理办公室进行伦理审查,涉及修改的申报书请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五)限项评审
按《2022年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以下项目类别进行限项申报,具体限项情况如下。
应用基础研究科技项目 | 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科技项目 | 校地院企科技合作项目 | 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 | 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 | 软科学研究项目 |
限报10项,在泸市级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市级重点实验室不超过2项; | 限报1项 | 限报1项 | 限报2项 | 限报2项 | 限报1项 |
四、申报时限
(一)申报时限:即日起至2022年7月5日,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将于7月5日24时自动关闭。
(二)限项项目的申报人,请于2022年6月26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审批页上传空白页,无需到科研部盖章),医院将进行限项评审,待评审通过后重新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报送申报书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流程咨询:医院科研部 0830-3160823 15228284661
循证医学中心:0830-2523279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0830-2516312
(三)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028-85231642。
七、特别申明
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是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泸州市科技和人才局资源配置与监督科举报,举报电话:0830-3111627。
附件:
附件1-10《2022年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11-科研伦理预审查申请表V3.0.docx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