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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科技厅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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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四川省科技厅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工作(详见科技厅通知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9/10/ae734d3f67bd4dbaab93eb55370a1369.shtml)。现将本院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3.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2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3.项目执行期从2022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    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6.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本院科研合作协议盖章需将协议初稿到科研部进行审查。

7.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应符合国家临床研究和伦理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填写“科研伦理预审查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到伦理办进行申报审查,将审查通过的伦理批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二、限项名额

请申报人员注意,我院部分项目按规定实行限项申报,具体申报名额如下,请拟申报限项项目人员注意必于9月17日之前联系科研部曾伟灵进行报备,于9月24日之前将4份纸质版申报书提交至科研部,进行院内自评,不受理没有提前报备的限项项目。

 

类型

应用基础需求引导型

应用基础自由探索型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

 

项目名额

限项5项

不限项

限项3项

限项6项

不限项

 

三、申报流程

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意事项:中西医结合学院(基础部)人员新注册系统账号的项目负责人,有两个单位可以自行选择(西南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本院人员新注册单位选择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打印盖章页到科研部签字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时限

本院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限项项目按通知要求执行。因涉及院内自评及修改,请所有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本院通知执行

五、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详见申报指南

(二)医院科研部:0830-3160823 ;15228284661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科研伦理预审查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