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1年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并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上传。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4.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不含战略合作项目)。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四川大学与泸州合作项目、西南医科大学与泸州市政府合作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新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因此而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四川大学与泸州合作项目、西南医科大学与泸州市政府合作项目,不得与申报的2022年省级项目重复,也不得将已在国家、省、市(包括四川大学与泸州合作项目、西南医科大学与泸州市政府合作项目)立过项的同一项目再次申报。
2.项目执行期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认真阅读指南
在申报项目前,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2021年度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身份获取及申报方式
申报身份的获取,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luzhou.tccxfw.com/)中注册身份信息,注册后联系科研部审核账号,实名认证后方可申报项目。以前已在本平台成功注册的项目负责人不再重复注册。如遇密码忘记请联系科研部曾伟灵重置密码。
(三)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从“项目负责人入口”登录进行申报,点击“申报管理”中“项目申报向导”选择正确的项目申报书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保存,导出预览版申报书,打印一式四份提交至医院科研部,后续将进行限项评审(所有签字盖章页等院内评审通过后进行盖章上传)。
(四)限项项目:
项目类型 | 应用基础研究科技项目 | 高新技术重点研发科技项目 | 农业重点研发科技项目 | 社会发展重点研发科技项目 | 校地院企科技合作项目 | 软科学研究项目 | 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 |
限项情况 | 限项10项 | 不限项 | 限项1项 | 限项6项 | 限项1项 | 限项1项 | 限项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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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时限
(一)本院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因院内申报截止时间后需进行限项项目评审推荐,请严格按照本院截止时间进行上报,逾期不在受理!
四、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详见申报指南。
(二)医院科研部:0830-3160823,15228284661
(三)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热线:028-85231642。
五、特别申明
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是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泸州市科技和人才局资源配置与监督科举报,举报电话:0830-3111627。
附件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1).docx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1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