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人员:
根据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泸州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将开展泸州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及标准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作者首次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市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编印的书籍和内部资料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不宜公开发表但被县(区)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国家部委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可以申报参评。我校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我校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校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
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推荐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已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
所有推荐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遵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尤其是产生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对策应用研究性成果。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要求:《泸州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4份,以及各项申报成果材料和佐证材料一式4份。其中专著4本,论文1份原件及4份复印件(原件待泸州市审核后退回),佐证材料1份原件及3份复印件。电子版(附件1、附件2)发送至科研部邮箱:lykyk3160823@126.com。
(2)请各申报人员于2020年6月1日前完成《泸州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等相关资料报送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联系电话:0830-3160823。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2)多人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牵头负责申报。
附件:
附件1:泸州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 - .doc
附件2:泸州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doc
2020年5月20日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