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为拓展中华中医药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渠道,助力中医药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是由中国科协、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对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旨在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创造机会,使其成为中医药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技术负责人的重要后备力量。
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对32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资助培养。其中包括:连续三年每人每年15万元选拔资助和自筹资金的方式选拔资助。
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对36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结合中医药行业特殊性,通过择优选拔、分类培养、自主研究课题立项等支持,资助标准:A类5万元,B类3万元,C类经费自筹,按期支持,每期三年。
二、项目条件
1.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4.申报年龄:
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年龄在32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年龄在36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5.热爱并致力于投身中医药事业;具有独立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6.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
三、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
1.渠道推荐:通过会员微信综合服务平台【文件发送】发至会员部。
推荐渠道分为以下四种:
会员单位推荐1名;
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推荐1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推荐1名;
青年委员会推荐5名。
2.个人(单位)自荐: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会员服务部。
所有候选人均需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官方微信:“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服务】-【青托工程】完成在线申报。请于2019年3月3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和材料寄送(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项目材料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word格式)。
2.请申报自筹类项目的申报人在申报书中注明,并提交单位盖章的自筹资金纸质证明材料1份,如未按要求提交,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不得编造材料。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4.所有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
五、进度安排
1.项目申报(2019年1月24日-2019年3月3日)。发布项目实施工作通知,根据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2.形式审查(2019年3月3日-2019年4月3日)。通过“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在线资格审查,建立青年人才储备库。
3.项目初评(2019年5月底前)。组织专家审阅资料初步评级。
4.项目复评(2019年6月底前)。组织专家审阅资料评定分级。
5.项目终评(2019年10月底前,根据科协项目安排调整)。组织候选人现场答辩。
6.立项公示(按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安排动态调整)。评审结果将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予以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艳艳 刘琰 王琳琳
电子邮件:cacmhy@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98551/64298550
七、报送要求
请计划申报人员于2019年3月1日前至科研部审核备案。
请申报自筹类项目的人员提前联系科研部准备自筹资金纸质证明材料。
联系人:王饶琼 郭静 马浩轩 曾伟灵
联系电话:0830-3160823
附件:“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