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科联各分会,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16-2017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暨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作者首次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市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县、区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以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以出具证明、证书印发时间为准)。
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已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或国家“五个一工程”研究成果。
二、评奖标准
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申报办法
按照省社科评奖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今年评奖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者(个人或集体)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1/),点击系统主页面右下方“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阅读后,①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已注册拥护直接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遗忘请选择“忘记密码”按提示找回);②填写并打印《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③扫描并上传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④选择初评单位(西南医科大学社科联)进行线上提交。
2.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五份。
(2)《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评奖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五份,需本人签章。
(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五份。
3.注意事项
(1)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一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1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报1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申报项数。
(3)多人合作的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讨论协商,明确5名主研人员,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课题组协商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4)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学校评奖办公室留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四、组织领导
成立西南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全面负责评奖工作。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设在学校社科联秘书处(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五、评奖程序
1.网上审核。学校社科联对申报者网上提交的《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进行初审。
2.纸质材料审核。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交至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校评奖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校评奖委员会最后审定各等级获奖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评选推荐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
六、时间要求
2018年7月2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接受申报;8月15日24:00申报截止,并关闭网上申报系统;8月3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9月13日前完成成果评审,并推选上报四川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参评成果。
七、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830-3160508
联系人:文晓丽 唐开秀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社科联
2018年7月27日
医院科研部受理纸质材料时间:2018年8月28日18点前
医院科研部联系电话:316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