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8年项目申报即将启动,凡现承担有泸州市项目但未结题者不能继续申报。为此,医院拟于4月组织泸州市项目会议验收,请已经到期尚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上报验收,否则将影响2018年度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照泸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签署的《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在2017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的市基金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验收申请。请项目负责人通过“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xm.lzst.gov.cn/”在线填写《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完成后将验收材料网上提交归口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导出打印。
(二)审核报送。打印出的纸质验收材料与其它验收提交材料,按提交材料顺序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双面,手续完善后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医院科研部。
(三)组织验收。市科知局将聘请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采取现场检查和会议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收内容如下:
1.市科知局签署的计划任务书约定的考核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约定的经费预算和财会规定进行支出。
项目验收后,市科知局将根据专家评分和验收意见,确定项目验收结果,并以此办理后续事宜。
三、验收提交材料
(请务必于4月10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交至科研部)
(一)会议验收汇报PPT(5分钟)
主要内容:项目组织实施、研究过程、成果达标情况
(二)验收纸质材料要求及顺序(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1.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系统填写导出打印);
2.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
3.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系统填写导出打印,填好上报后请致电科研部3160823审查无误后打印);
4.技术方面:
⑴根据任务书编写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报告;
⑵项目相关证明支撑材料,包括项目执行期间发表论文、专利、获奖、鉴定的目录及复印件(论文目录:按文章引用格式);
5. 财务方面:
⑴根据项目决算表编写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详细说明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⑵专项经费必须建立专帐并提供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明细账,专项经费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购置清单,专项经费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和记账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论金额大小需提供记账凭证及附件凭证);
⑶项目单位权限范围内预算调整内部审批文件(涉及经费调整的需提供);
⑷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提供与合作单位签定的研究协议书和经费使用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⑸以上提供的财务资料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6.草拟一份专家组验收意见(模板见附件1,红字部分按项目实际内容修改),连同PPT一起发送至科研部邮箱lykyk3160823@126.com。系统中涉及验收专家及意见的项目目前均不填写。
(三)以上材料为验收会议时使用,验收通过后还需补充完善系统相关内容,重新打印部分材料。
联 系 人:郭静 王饶琼 贾强
联系电话:0830-3160823
账号及密码查询电话:泸州市科知局 叶老师 3111627
附件:市科知局验收意见模板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科研部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