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科研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学科科研 - 科研项目 - 正文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5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6 浏览量:

-分享-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川委发〔2014〕4号),围绕我省科技工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支撑引领、全面小康”的总体思路、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任务,引领、支撑高端成长型产业和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实施好“四大工程”,抓好“三大行动”,推进“两个倍增”,不断扩大科技开放合作,重点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匹配资金链,攻克我省高端成长型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发展的关键、共性及瓶颈技术问题,全面提升科技综合实力,为全省“两个跨越”提供强劲支撑,我厅编制了《2015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四川省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申报重大产业类项目支撑计划财政科技经费应不低于100万。
    4、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具体见指南),并出具资金配套证明。
    5、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省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须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指南类别
(一)重大产业类科技计划
    1、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
    2、其他重大及优势特色产业
    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
    4、战略性新兴产品
    5、四川省重点新产品
(二)重大公益及民生类
(三)基本科研及综合类
    1、国际科技合作及交流;
    2、软科学研究;
    3、应用基础研究;
    4、青年科技基金;
    5、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
    6、科技培训;
    7、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四)定向组织及科技金融类
    1、省院省校科技合作;
    2、科技创业人才;
    3、科技创新苗子工程;
    4、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5、省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6、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专项资金;
三、项目申报程序
    2015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项目负责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指南》中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报送)报送项目归口部门。
(四)归口部门汇总、审核、报送科技厅
    归口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五)《指南》中关于申报流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
四、项目申报时限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纸质申报书报送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地址
    科研部   联系电话:3160823

附件:
1、重大产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重大公益及民生类项目申报指南
3、基本科研及综合类项目申报指南
4、定向组织及科研金融类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