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和“十二五”科技规划的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战略,促进医药科学技术的发展,深化临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由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药学发展基金委员会、中国药学发展奖和药学发展基金、长江药学发展基金会组织设立的“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分为重点项目、创新项目、青年项目和探索项目。
为了做好2013年度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单位
申报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的单位必须是在卫生部门注册的临床医疗单位、科研院所。请三附属医院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请书填报
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2013年度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项目指南》(附件一)。
2、申请项目应使用2013年版本的《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模板可通过登录中国药学发展奖网站点击 “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下载申请书及申报指南。
3、项目申请应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和4份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并确保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和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依托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核,认真遴选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及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统一送交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者须在依托单位确定的截止日期前在线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审批后,打印纸版项目申请书并签字盖章。
2、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应当由依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送交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其中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由依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统一提交。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不接收个人或非依托单位送交的申请材料。
四、医院科研科集中受理时间
9月21日18:00截止。
受理邮箱:lykyk3160823@126.com
五、评审
“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 的评选流程:
项目组按申请指南于规定日期提交课题 课题接收组统计分类 专家评审组形式审查 本领域专家一审 专家委员会二审 评审结果公示 划拨资助经费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
电 话:010-6829524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154号国家卫生部服务中心115室(邮编100009)
特此通知。
科研科
2012.9.13
附件1:2013年度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