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6.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四川海聚计划项目按相关要求执行。
7.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5.项目执行期从2025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附件2、附件3)。
8.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10.所有项目不填报自筹资金(除特定项目规定外);
11.项目组有外单位成员参加则视为有合作单位,应提供合作协议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合作协议盖章流程:申报人员拟定初稿→科研部审核签字→院办盖章→合作单位盖章)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提交个人资料后审核,联系曾伟灵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打印盖章页到科研部签字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提交项目。
三、限项情况
自然科学基金 | 科普项目 |
申报类别 | 重大项目 | 重点项目 | 面上项目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科普培训项目 |
医院限项数 | 不限项 | 限5项 | 不限项(重点申报) | 限3项 | 限6项 | 项3项 |
学校限项数 | 限5项 | 限2项 | 限2项 | 项2项 |
相关要求(同时满足)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2)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 |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2)项目负责人须为在川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或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含)以上。
|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 3 年(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未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目负责人男性未满 35 周岁(198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40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未主持过国家或省杰青项目(含原省级科技计划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资助;(4)项目负责人男性未满 45 周岁(1979 年 1 月 1 日及以 后出生),女性未满 48 周岁(197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3)研究骨干不多于 5 人,团队中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成员不少于 5 人;(4)项目负责人未主持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含原省级科技计划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团队(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资助;(5)项目负责人未满 5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
|
四、申报时限
账号归口在西南医科大学的项目负责人:限项项目截止时间为9月20日,评审方式为从系统生成PDF版预览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科研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评审通过,完成盖章推荐事宜。不限项项目于9月24日之前将盖章页提交到医院科研部,由科研部统一到学校进行盖章,最迟于9月26日之内完成提交。
账号归口在医院的项目负责人:限项项目截止时间为9月25日,评审方式为直接系统提交项目(审批页上传空白页,无需到科研部盖章),医院将进行限项评审,待评审后下发盖章页重新完成提交。提交前请完成方法学和伦理审查,涉及合作协议的请完成合作协议的签订。不限项项目最迟于2024年9月28日24时完成正式提交。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
1.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鄢鹍028-86676338,86671925;
2.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项目,刘雪娟028-86717593,王磊86717864;
3.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石梁萍028-86669687;
4.区域创新合作项目,陈传波028-86668672;
5.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以及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张莉028-86669425;
6.四川海聚计划项目,李庆洪028-86726726;
7.科学普及项目,黄文超028-86669053。
(二)申报流程咨询
医院科研部:0830-3160823 邮箱lykyk3160823@126.com
循证医学中心:0830-2523279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0830-2516312
何曼莉 何绿琴:0830-2578200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85249950,028-65238305,028-65238321,028-65238378。
七、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附件:1.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临床研究项目预审申请表
3: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系统使用教程.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