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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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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人员: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现代中药产业链关键技术核心攻关,提升我省中医药科研水平,助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经商财政厅,省局启动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需符合以下条件和申报指南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应为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工作年限3年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原则上应为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需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82.150.42.165:16678/xxmpc/#)注册账号,进入平台后点击“注册”,根据平台要求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书填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报书(包括相关附件材料)。

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并将批件作为附件上传附件2、附件3

2.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跨学科、跨单位协作,联合申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以合作形式联合申报项目,需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协议盖章流程:申报人员拟定初稿→科研部审核签字→院领导审核签字→院办盖章→合作单位盖章)

3.项目计划周期拟从2025年6月起,执行周期具体见指南要求。

三、资金管理

第一批科研专项由省级财政进行资助,不同申报领域的项目资助标准详见申报指南。省局将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终止后续资金拨付。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书纸质件在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待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

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12时本院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方式为系统提交项目(盖章页上传空白页),由科研部统一进行推荐单位盖章,待推荐单位盖章后重新按要求提交,最终提交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2时。

五、工作要求

(一)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若申报项目为已获资助项目的延续或进一步探究,请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说明。

(二)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若发现内容造假,将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三)不受理涉密项目。

(四)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五)省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其中重大项目须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科研部,曾伟灵 0830-3160823

附件:

1.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申报指南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汇总表

4.临床研究项目预审申请表

5.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系统使用教程.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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