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科研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学科科研 - 科研项目 - 正文

关于申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26年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的通知

-分享-

发布日期:2026-04-05 浏览量:

科技人员

推动全省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启动2026年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需符合以下条件和申报指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应为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工作年限3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原则上应为1965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获批局中医药科研专项在研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需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82.150.42.165:16678/xxmpc/#)注册账号,进入平台后点击注册,根据平台要求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书填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2026年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报书(包括相关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与申报时限

(一)申报书纸质件在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待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

(二)平台开放时间为:2026491220264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若申报项目为已获资助项目的延续或进一步探究,请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说明。

(二)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若发现内容造假,将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三)不受理涉密项目。

(四)所有项目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按要求进行伦理审查附件5,附件6

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跨学科、跨单位协作,联合申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以合作形式联合申报项目,需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协议盖章流程:科技人员拟定合作协议初稿→科研部审核→科研部按要求进行盖章申请院办盖章→合作单位盖章)

按省局相关要求,申报时需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附件4及相关盖章件拟申报人员需在2026422之内在系统提交申报书(盖章件上传空白件),逾期不再受理,科研部于423日之内完成盖章并反馈于相关申报人员,申报人员于42412点之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重新提交

(七)面上项目按省局要求10万元/项进行申报,医院仅支持申报,不进行相关经费支持,特此说明!


五、联系方式

人:科研部曾伟灵

联系电话:0830-3160823

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人:任文君 13540432625

  13980741293

附件:1.2026年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申报指南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6年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推荐汇总表

4. 资金承诺函

5.人体伦理审查方式及申请表

6.动物伦理审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