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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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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员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5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导向

2025年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学校“138”发展战略。以评选有价值的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为导向,强化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奖励,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二、提名奖种

2025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提名奖种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三、提名方式

2025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包括:各二级学院、部门、研究所、科研中心

(二)专家提名

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或人选。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部门的专家不超过1人。当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责任专家应协助处理。

提名专家年龄应不超过65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四、提名要求

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相关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者不得提名。

在完成奖励提名之后,如候选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已不适宜奖励,候选人所在部门须及时报告学校科技处。报请学校同意后撤销已授奖励。

(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或对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学校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学科发展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提名单位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科技成果。根据项目情况可选择申请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或2个组织,注重提名对我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或者外国组织。

本年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项目。

(五)被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再被提名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

2.被提名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工作且连续在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

3.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为学校在岗在职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801月1日后出生)。

4.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同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种奖励类别。

5.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被提名前2年(2023930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被提名前2年(20239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6.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我校(含直属附属医院)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8.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西南医科大学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9.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10.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完成批准手续,批准时间需满2年(2023930日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六)不得提名的项目(人选)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于被立案审查调查期间的。

2.被判处刑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并依规依纪依法被限制表彰奖励的。

3.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处于惩戒期内的。

(七)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应进行提名前公示。提名单位应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被提名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5年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提名。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情况随提名单位汇总材料一并报送。

五、提名书填报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5年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2025年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项目。

3.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需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4.所有项目完成人和候选人都需提交部门党组织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格式范本见2025年度提名工作手册各奖种提名书。

第一完成单位根据部门党组织意见填写“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完成人情况确认书”,并随申报材料报送。

六、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各提名单位(专家)要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交评审。

(一)提名材料

1.提名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人选)数量、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认为如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提名时同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2.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汇总本单位提名项目情况后经学院(研究所、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

2.专家提名的项目(人选),提名书由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

七、其他要求

医院受理提名书截止时间:2025102618:0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第二住院部大楼3楼科研部

电子材料发送至医院科研部邮箱:lykyk3160823@126.com

联系方式:王饶琼 0830-3160823


附件:1.2025年度提名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汇总表

      2.回避专家申请表

    3.2025年度西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部

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