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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城北、忠山院区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市场调研

发布日期:2025-10-2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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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我院城北、忠山院区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面向市场进行调研,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咨询、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城北、忠山院区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提供我院城北、忠山院区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服务期限:2年。

城北一期及二期、忠山院区污水污水处理站现有在线监测设备如下:

序号

监测因子

型号

数量

备注

1

COD

CODcr型

1

二期

2

氨氮

NH3N型

1

二期

3

数采仪

K37

1

二期

4

流量计

WL-1A1

1

二期

5

数采仪

K37A

1

一期

6

电磁流量计


3

一期1台、忠山2台

7

余氯在线仪

DH-8200

3

一、二期、忠山各1

二、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服务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需有 2 人及以上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工种为:自动监控“水”运行工。

三、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于2025年10月30日12:00前递交相关材料至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行政楼5楼后勤基建部办公室或发送扫描件至邮箱:h3161509@163.com。

四、有意向单位须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材料纸质文档或扫描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提供材料清单:

1.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报价明细;

备注: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报 价 表

序号

监测因子

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COD

CODcr型

1台



二期

2

氨氮

NH3N型

1台



二期

3

数采仪

K37、K37A

2台



二期

4

流量计

WL-1A1

1台



二期

5

电磁流量计


3台



一期1台、忠山2台

6

余氯在线仪

DH-8200

3台



一、二期、忠山各1

7

合 计


注:工作开展完全按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执行。报价应该包含:人工差旅费、试剂、标液、配件及易耗品的更换。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2、技术参数要求

(一)维护规范

按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执行。

(二)维护方式

1.采用“包干制”的委托运维方式,甲方将约定的在线监测设备委托给乙方进行运维,运维内容包括为保证设备完全正常、稳定、安全运行,数据测量及传输的稳定、精确、及时所应采取的一切运维工作及备件、物料消耗等(其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液由乙方按规范收集储存,由甲方负责处置)。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有关行业规范开展运维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且完全符合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管要求。

3.乙方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局要求在《四川数智运维》APP中同步开展运维记录填写。

(三)具体维护要求

1.周检查维护

(1)每7d 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至少进行1次现场维护。

(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仪器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对水泵和过滤网进行清洗。

(3)检查监测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电极填充液是否正常,必要时对电极探头进行清洗。

(5)检查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保证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试剂。

(6)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监控中心平台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7)检查水质自动采样系统管路是否清洁,采样泵、采样桶和留样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2.月检查维护

(1)每月的现场维护应包括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或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站房防雷措施。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和保养易损耗件,必要时更换;检查及清洗取样单元、消解单元、检测单元、计量单元等。

(3)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检查流量计液位传感器高度是否发生变化,检查超声波探头与水面之间是否有干扰测量的物体,对堰体内影响流量计测定的干扰物进行清理。

3.季度检查维护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及更换易损耗件,检查关键零部件可靠性,如计量单元准确性、反应室密封性等,必要时进行更换。

4.检查维护记录

运行人员在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故障排查与检查维护时,应作好记录。

5.其他检查维护

(1)保证监测站房的安全性,进出监测站房应进行登记,包括出入时间、人员、出入站房原因等。

(2)保持监测站房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站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

(3)保持各仪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无漏液。

(4)对电源控制器、空调、排风扇、供暖、消防设备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6.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

(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维修的,应在维修前报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需停运、拆除、更换、重新运行的,应经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2)当甲方设备管理员无法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在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厂处理。委托方设备有技术疑难问题或突发故障时,乙方不分节假日到场后12小时内解决处理故障,不能及时处理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书面报于委托方,72小时无法完成的应安装备用仪器。

(3)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当在24h内报告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其维修全部完成并通过校准和比对试验。

(5)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应在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并能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6)运行单位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

(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6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监测技术要求参照 HJ91.1执行。

7.比对及标定

按相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标定、比对,保障设备测量准确性。第三方监测单位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在线监测系统仪器比对监测时,及时到站开展仪器比对工作,保障比对监测合格达标。如出现停电以及设备故障,甲方准确通知乙方后,维保单位需及时在相关平台上进行标定和情况说明,需甲方提供影像资料的,维保单位及时一并告知。

8.备品备件的管理

及时提供相应备品备件,保障快速维修设备,减少设备故障率。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易损件、易耗品的更换。包括在线监测仪及采样系统、数采仪及信号线及相关辅助设备等维修需要的所有零配件。

9.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管理

建立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完善相关的记录,随时接受业主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根据环保发展要求及在线运营规范的更新对记录进行更新和完善。

10.试剂

按相关规定完成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试剂采购、配置、更换,包括但不仅限于硫酸银、重铬酸钾、盐酸、蒸馏水、纳氏试剂、带认证编码的标准物质等相应试剂。

11.仪器报损更换

对使用寿命已超使用年限已损坏无法维修的仪器设备,经甲方相关部门进行考察鉴定需进行更换,由甲方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安装(更换内容的人工、管理、安全防护、拆除、安装及调试费用包含在基础维保费用内)

12.其他:

负责设备系统软件的更新(如升级需更换硬件,需另收取硬件费用),使仪器设备满足环保相关的需求。在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积极配合院方向相关环保主管单位做好沟通协调、解释工作。其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