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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外国专家局关于推荐省级引智项目评议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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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泸单位:

    根据四川省外国专家局的工作部署,拟调整补充全省引智项目评议专家库。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就我市推荐专家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根据省上文件规定,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二)能坚持科学的评判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思考和评价。
    (三)长期从事相关专业(行业)工作,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本专业(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我市将重点推荐:
    (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
    (四)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优专家。
    (五)酒城英才、市拔尖人才、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六)担任国家或省部级成果(学术、专业)评议(审)咨询专家等组织成员。
    (七)其他知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二、推荐领域及分工
    (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市属单位专家的推荐工作。
    1.市发改委负责推荐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航空航天领域专家。
    2.市经信委负责推荐电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装备制造、汽车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专家。
    3.市科知局负责推荐新材料技术领域专家。
    4.市农业局、林业局负责推荐大农业(农、林、牧、副、渔业等)领域专家。
    5.市卫计委、民政局负责推荐生物及新医药技术、医疗卫生、康养服务领域专家。
    6.市环保局负责推荐生态环保、资源与环境技术领域专家。
    7.市金融办负责推荐金融、保险领域专家。
    (二)各县(区)人社局负责县(区)属单位上述领域专家的推荐工作。
    (三)省属驻泸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省属驻泸单位要高度重视入库专家推荐工作,做好此项工作对我市引进境外技术和管理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县(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泸单位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引智项目评议专家推荐工作联络员信息表》报泸州市外国专家局(附件1)。
    (三)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泸单位要根据推荐条件,在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指导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引智项目评议专家推荐表》(附件2),并请于2018年3月1日前将《引智项目评议专家推荐表》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材料报送至泸州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梅胡杰
    电  话:3112732
    邮  箱: 444149716@qq.com

附件:引智项目评议专家推荐表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