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比选邀请函
各报价单位:
我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4年基建维修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拟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进行院内比选,现拟通过邀请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合作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4年基建维修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2.项目内容:根据医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院拟委托一家造价咨询机构负责2024年60-400万元的基建维修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工作。
3.项目预算:约30000.00元;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下浮20%进行估算。
说明:投标人的报价应在川价发【2008】141号文的基础上进行统一下浮,报价上浮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采用统一下浮比例进行报价,报价形式为百分比(例如:价格下浮10%则报价应填10%)。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招标预算用完为止。
二、资格条件:
1.报价公司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工程项目投资≥6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要求:
1.项目报价:格式详见附件1;
2.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3;
3.项目成交方式:符合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4.采用低价中标法比选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如未响应或未全部响应的,则投标报价无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请各公司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报价,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务必于2024年3月21日11:00时前递交比选报价密封文件并在密封袋上标注公司名称;未密封、未标注公司名称且无法识别的或逾期送达的比选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2.比选文件的递交: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文件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
3.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比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第一住院楼行政楼5楼509室采购供应部(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0830-2523317)。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采购供应部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