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一批用于医院污水消毒的次氯酸钠,在正式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询价,诚邀有意向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报价。
一、报名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此前在经营中无违法记录;
6.企业是生产商或具有资质的代理商。
二、报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对销售代表的签名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5.产品报价单;
6.提供公司承诺书,承诺所有资质材料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日下午5点前交至医院后勤基建部(行政楼5楼),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0-3161509
2.联系人:李老师
3.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
五、清单及技术要求
货物名称 | 单位 | 预估用量 | 报价(元) | 参数要求 |
次氯酸钠 | 吨 | 150 |
| 1.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次氯酸钠》(GB19106-2013 A 型Ⅱ标准),有效氯含量≥10%,到货合格率 100%。 2.属于消毒产品的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