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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医院安全 服务群众健康

发布日期:2012-04-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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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泸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我院城北新院召开泸州市医院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泸州市公安局综合治安支队长兼政委徐国庆、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综合大队大队长龙周全、主城区各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长、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泸医附院及泸州市人民医院等泸州城区九家医院保卫科科长、分管医疗安全的领导及各辖区派出所所长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综合大队大队长龙周全主持。
    会上,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综合大队大队长龙周全通报了近期国内发生的恶性伤害医务人员事件,传达了国家公安部、卫生部,省公安厅、卫生厅召开的关于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相关会议精神。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要严惩凶手、严厉打击残害医务人员的罪行”。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好内部治安保卫职责,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保护;医疗机构要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大力推动以人民调解为重点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与患方的沟通能力。
    医院党委副书记赵国强首先在会上通报了医院目前的医疗环境情况及医院的发展状况,就医院对侵犯医院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及预案向与会人员做了介绍,得到参会人员的高度评价。随后,其余八家医院保卫科科长或分管医疗工作的领导分别就医院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情况通报。
    徐国庆支队长在会上强调指出,医疗安全是确保医疗单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他要求各医院加强内保力量建设,各辖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犯罪分子,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环境安全,严加防范,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切实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