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党建文化 - 廉洁建设 - 正文
发布日期:2017-05-04 浏览量:
从2011年开始每年在全省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搭建起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有效平台,成为研判反腐倡廉形势、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四川省纪委将此次工作做了如下四个方面的调整: 一、调查频次从一年两次整合为一年一次。 二、精设二级指标,由15个二级指标调整为12个。 三、增加有效样本数量。 四、问卷设计更加通俗易懂。
上一条:【工作动态】我院纪委向西南医科大学纪委汇报近期工作
下一条:【宣传教育】浙江文成刘伯温:事必力戒奢华 人宜淡泊谦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