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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职称资格确认、职称初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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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开展新进人员原有职称审核确认、职称初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进人员原有职称审核确认

(一)审核确认对象

进入我校工作、但未进行过原有职称审核确认的人员。

(二)材料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电子版

纸质版

备注

1

西南医科大学新进人员职称审核确认表

1份

1份

附件1,双面打印,须粘贴照片;确认高级和中级职称人员,需另附小二寸照片1张(蓝底或白底)。

2

原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1份

确认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审核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原件,并在每份材料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审,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部门公章。

3

西南医科大学新进人员职称审核确认汇总表

1份

1份

附件2,由单位(部门)汇总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二、职称初聘

(一)申报对象

进入我校工作、未取得职称的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申报专业与现从事岗位专业一致;

3.博士研究生毕业,见习3个月期满且考核合格,可初聘中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6个月期满且考核合格,可初聘初级职称;

5.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可初聘初级职称;

6.大专毕业,见习期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且考核合格,可初聘初级职称。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电子版

纸质版

备注

1

西南医科大学职称初聘呈报表

1份

1份

附件3,双面打印,须粘贴照片;初聘中级职称人员,须另附小二寸照片1张(蓝底或白底)。

2

职称初聘承诺书


1份

附件4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份

初聘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审核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在每份材料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审,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部门公章。

4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1份

正反面复印。

5

职称初聘人员汇总表

1份

1份

附件5,由单位(部门)汇总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四)注意事项

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可做以下两种选择(详见西南医大校〔2017〕226号《西南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1.初聘中级职称,按正常程序和条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不参加中级职称初聘的,自引进年度起,3年内按照学校职称文件有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3年后按正常程序和条件申报。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部门)工作人员须认真审查,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审查责任,并于9月17日17:00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交学校职改办(城北校区德诚楼7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师资科王冉OA。对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材料审查严重失误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通报;对弄虚作假或不负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2.学校人事处不收取未经单位(部门)审查的材料,也不收取未按照要求准备的材料。

3.为保证职称初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请各申报人员如实填报所有材料,一经发现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其初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

联系人:王  冉、杨  潇    联系电话:3162577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职称资格确认、职称初聘的通知.zip


 

学校职改办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