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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创新领军人才等3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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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创新领军人才等3个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人〔2020〕22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和天府科技菁英3个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人员。

二、推荐名额

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和天府科技菁英各1名。

三、申报条件

(一)天府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4)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5)截止2020年7月9日(含),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

(6)全职在川工作1年以上。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3项及以上:

(1)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课题);

(2)是国家或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野外科学研究观测站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3)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四川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

(4)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排名前3);

(5)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6)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1篇影响因子3.0以上的学术论文。

(二)天府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创业项目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5+1”产业领域;

(5)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 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竟争力;

(6)创办的企业在四川省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以近5年内(含5年)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7)截止2020年7月9日(含),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

(三)天府科技菁英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截止2020年7月9日(含),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

(3)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4)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5)在所从事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拨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6)全职在川工作1年以上。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1)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或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2)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四川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应达到3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500万元以上);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4)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5)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1篇影响因子2.0以上的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检索论文5篇以上。

3.符合条件的教育卫生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也可申请纳入。

四、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部门)组织申报、初评

本次推荐采用个人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部门)要积极进行动员,摸排符合条件人选,积极组织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天府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天府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和《天府科技菁英申报书》(附件1-3)。

(二)单位(部门)初审

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单位(部门)于7月21日17:00前将《天府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天府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和《天府科技菁英申报书》报人事处7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王冉OA处。

(三)职能部门复审

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通过人员材料进行审核、讨论后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通过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推荐至四川省教育厅。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兼职等,每类一般不超过5项。

2.同一人只能在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天府科技菁英中选择1项进行申报。

3.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管理期)内,不能申报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天府科技菁英项目。

4.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以及我省与外省(市、区)相关主体的战略合作等重大战略部署,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和天府科技菁英项目,均对在落实上述战略部署工作中承担重大任务的科技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支持。

联 系 人:王  冉、杨  潇

联系电话:0830-3162577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创新领军人才等3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人事处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