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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西南医科大学2017-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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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继续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树立先进典范,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踊跃投身于祖国的教育事业,根据《西南医科大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西南医大人〔2020〕21号),学校组织评选2017-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

学校本部、直管附属医院及承担理论教学的非直管附属医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学校本部及直管附属医院党政后群团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二级院系、科研单位及其内设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管理人员;承担理论教学的非直管附属医院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一)优秀教师6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承担理论教学的非直管附属医院推荐指标单列,各医院按学校下达指标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医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各不超过1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评选条件

详见《西南医科大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西南医大人〔2020〕21号)(附件4)。

四、评选程序和表彰

(一)学校下达推荐名额。

(二)单位(部门)推荐:各单位(部门)按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组织等额推荐,并在本单位(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承担理论教学的非直管附属医院的相关推荐,由教务处牵头负责。

(三)学校审定: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进行审定,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奖人员。

(四)表彰:对公示无异议人选,学校将予以发文表彰。

五、时间安排和要求

1、各单位(部门)是评选推荐的责任单位,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务必仔细对照评选推荐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2、报送的推荐人员须填写《西南医科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5)或《西南医科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6),由所在教研室(科室)和单位(部门)审核签字并盖章(业绩填报时间为2017年7月-2020年6月)。

3、各单位(部门)于2020年6月12日12:00前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杨  潇  王  冉    联系电话:3162577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评选西南医科大学2017-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rar

              

                                    人事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