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单位,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委机关相关科室: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特别是在抗击地震、低温雨雪、冰冻、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应对SAR疫情,H1N1流感、霍乱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顾个人安危,奋勇当先,忠实履职,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激励全市医疗卫生工作者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好务,推进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均可推荐优秀人员参加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十佳医生”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证》,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从事医疗卫生工作5年以上的临床一线在职医疗工作者。
3.医术精湛,常年致力于临床诊疗工作,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刻苦钻研医疗业务,在专业技术方面有重要突破,对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有积极贡献。
4.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在本单位或者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
5.服务意识强,以病患为中心,尊重患者,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热情服务,深受广大患者及家属好评,具有较高的满意度。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6.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等活动,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事件或救援活动中能够勇挑重任,有突出贡献。
7.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候选人员需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近5年内无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发生以及服务态度投诉。廉洁守纪、拒收红包,无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十佳护士”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很高的政治素质,秉承“南丁格尔”精神,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严格遵守《护士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的临床一线在职护理人员。
3.具有较高的护理技术水平,对护理技术精益求精,刻苦钻研护理业务,对护理技术的创新发展有积极贡献。近5年内无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发生和服务态度投诉。
4.以病患为中心,尊重患者,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热情服务,受到患者的广泛赞誉和信赖,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事件或救援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候选人员需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近5年内无服务态度投诉,廉洁守纪、拒收红包,无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近5年来无重大差错事故。
(三)十佳乡村医生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热爱乡村医生职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扎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3.取得乡村医生证,从事医疗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乡村医生,为辖区居民保质保量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全民预防保健工作中表现突出,近5年无医疗事故、差错发生。
4.以病人为中心,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受到患者的广泛敬重和信赖,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原则。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在向被推荐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征集意见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书面公示5个工作日。
(二)审核。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各区县卫生局对所属单位,市直属及省属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汇总报送。“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委各直属单位、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原则上各推荐2人;“十佳乡村医生”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原则上推荐2人。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健康促进科,联系人:陈静,电话:0830-3102145,电子邮箱:156311818 @qq.com.
(三)评审。由三个“十佳”系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邀请有关专家和社会各界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对评选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复核评审,综合遴选,提出初步入选的三个“十佳”名单。
(四)市级公示。对初步入选的三个“十佳”人员的简要先进事迹,通过健康泸州微信平台或泸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公开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反映。
(五)表扬。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上对三个“十佳”进行颁奖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评选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认真推进。各区县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明确推选标准,广泛发动。
(二)严格审核,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入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认真核实,确认其申报材料真实,事迹感人,具有代表性。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推荐的候选人需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民主监督。
严格党风廉政、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事项和党性、品行作风的审查。推荐单位、区县卫生健康局在先进个人推荐中失察失职的,市卫生健康委将报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要在评选活动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发动,动员医者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利用多种渠道对医生、护士和乡村医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引导全市全行业学先进、增能力、强素质、优服务,同时,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卫生健康事业、尊重医护人员、支持医改的浓厚氛围。
附件:
泸市卫发〔2019〕141号-关于推荐评选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等先进个人的通知.doc
1.推荐候选人需报送的材料
2.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十佳”候选人推荐表(区县)
3.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十佳”候选人推荐表(省属、委直属)
4.推荐评选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等先进个人活动领导小组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