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精神,鼓励全校教职工脱产从事学生工作(包括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辅导员),结合我校实际,将2019年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三附院教编、卫编人员、编外聘用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包括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留学生辅导员,申报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纪律意识强;
2.有强烈的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岗位需要。
(二)其他条件
1.本专科学生辅导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研究生班主任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留学生辅导员应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一年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
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相当水平测试。
三、申报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由本人填写《西南医科大学教职工脱产从事学生工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2份),由所在部门(院系)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及遴选
本专科学生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查资格并遴选,研究生辅导员由研究生院审查资格并遴选,留学生辅导员由国际教育学院审查资格并遴选;符合资格的人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需要统一调配。
(三)报备
结果报所在部门(院系)和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具体安排
1.本人《申请表》经所部门(院系)签署意见后,于2019年1月4日17:00前交到相应初审部门;
2.各初审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遴选,将符合资格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8日17:00前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于2019年1月11日17:00前将人员调配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 刘 莹 2581287
研究生院:吴 珊 3161696
国际教育学院:李雪茹 18090850029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教职工脱产从事学生工作申请表
2.西南医科大学教职工脱产从事学生工作考核表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