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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医药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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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人员:

经研究,泸州市社科联、泸州市社科院、泸州市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联合发布2023年度中医药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聚焦泸州市中医药文化发展现状,深入中医药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助力健康泸州和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推出一批区域性、实践性、创新性较强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成果,在泸州“四化同步推进、城乡深度融合、‘一体两翼’齐飞”新征程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一)本项目面向市内外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泸州市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贴近区域实际,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除重要基础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为课题最终成果形式。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三)立项评审采用通讯初评(匿名方式)与会议评审结合的办法,报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批准立项。一经获准立项,请务必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课题原则在当年度完成。逾期未结题者,撤销立项。

(四)本次优秀等次课题有一定研究经费支持,具体待定。同时,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中心(2000字以上稿件1篇),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五)项目结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2)提交8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1份。

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结项:(1)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或转载;(2)被市委、市政府作为重要成果采纳;(3)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4)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采纳;(5)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有关科研管理规定。

2.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需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3.中心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须紧密联系《202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立足地方实际,结合市委、市政府有关中医药文化的中心、重点工作,服务于中医药文化强市、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城市建设等发展战略,对挖掘和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传播力度、加强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为健康泸州建设凝智聚力。充分调研,认真撰写,具体题目可自拟。绕开课题指南研究者,不予立项。

(四)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一式2份(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至科研部邮箱,由科研部统一报送至研究中心。凡有涉密内容的课题,不得从网上递交,请与研究中心联系。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出版或发表须注明“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项目”字样和项目名称、编号,否则不予认定。

(三)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科研部  0830-3160823    lykyk3160823@126.com

 

附件:

1.2023年度课题指南

2.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3.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活页

4.泸州市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docx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