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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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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人员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4号)、《四川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川府发〔2022〕25号)和四川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提升我省中医药科研水平,助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经研究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求,并在“四川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传。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申请中医药管理及相关政策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应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长期(至少5年以上)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3.原则上应为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要求

1.同一课题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

2.申报课题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课题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不受理涉密课题。

4.根据财政经费补助情况酌情安排课题资金资助。

5.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跨学科、跨单位协作,联合申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协议需要科研部审核)。

四、有关说明

1.研究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符合伦理审查要求。涉及临床医学研究项目需进行方法学和人体伦理审查,具体为提交纸质版预审表(附件3)、电子版课题申报书到循证医学中心(lyzyyxzyx@163.com)→循证医学中心方法学审查签字→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伦理审查盖章→申报人领取预审表盖章件,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2.研究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7号)相关规定执行。

3.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经动物伦理审核后附件提交(附件4)。

五、申报流程

1.申报身份获取

课题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点击左侧“科研管理系统入口”,根据平台要求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题申报(前期已注册单位和个人不再重复注册)。

2.课题申请书填报

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210.41.221.100:90/),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2023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指南》提出的申报课题领域,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书(包括相关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认真做好课题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课题,不予提交推荐。

4.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未正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以前,课题负责人可通过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推荐单位在线退回,对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六、材料报送与申报时限

1.课题申报时暂不提交课题申报书纸质件,待立项课题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质件报送。未立项课题无需报送纸质件。

2.本院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12时—2022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科研部  0830-3160823

循证医学中心:0830-2523279  lyzyyxzyx@163.com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0830-2516312

技术支持  成都中医药大学数字医药研究所 敖龙彪   028-87784425

 

附件:关于申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zip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