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围绕学科建设及科学研究,以“加强高水平团队建设,推进高质量成果产出”为原则,选拔一批科研能力强、具有稳定方向的科研团队,通过医院重点培养,为中西医结合博士点申报、一流学科建设提供支撑。
二、申报条件
团队培育项目分为学科创新团队和学科培育团队。该项目为揭榜制,申请人需为医院正式在岗职工,每人只能申报或参加一个科研团队。
(一)学科创新团队
1.带头人申报条件:近十年来(2012.01.01以后),申报人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或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经费≥100万元。(申报人主持的各级项目应为省科技厅、国家科技部渠道的竞争性项目,不包括各级项目中的应急管理项目、会议项目、小额资助项目以及科技活动项目等)
2.团队成员申报条件:团队成员数量原则上为5-10人,需有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历。
(二)学科培育团队
1.带头人申报条件:带头人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近十年来(2012.01.01以后),申报人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1项。(申报人主持的各级项目应为省科技厅、国家科技部渠道的竞争性项目,不包括各级项目中的应急管理项目、会议项目、小额资助项目以及科技活动项目等)
2.团队成员申报条件:团队成员数量原则上为5-10人,需有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历。
三、考核指标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团队申报书》应明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团队建设、成果产出等内容,提出清晰可量化的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作为考核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终期考核。团队在建设期内,每年底前应按要求上报年度进展报告,重点汇报科研业绩及团队成员培养情况。项目中期时,由医院组织专家组对团队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考评。对未完成考核业绩50%的团队,医院将终止项目并收回剩余资金。四年建设期结束后,团队应提交创新团队建设总结报告,由科研部组织专家对照任务书和总结报告进行终期考核。最终考核意见由医院统一认定。
(一)学科创新团队
1、必选任务:执行期内,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或面上项目2项或面上项目1项、青年项目2项。
2、可选任务:执行期内,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须至少完成下列考核指标中任意一项。
(1)以我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团队带头人或成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国家一级学会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
(2)团队获批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团队1个;
(3)团队带头人或成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非并列)发表10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IF≥5或中科院大区分区为二区及以上的SCI论文8-10篇,中文卓越期刊论文0-2篇)。
(二)学科培育团队
1、必选任务:执行期内,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青年项目2项。
2、可选任务:执行期内,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须至少完成下列考核指标中任意一项。
(1)以我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团队带头人或成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国家一级学会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
(2)团队带头人或成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非并列)发表5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IF≥5或中科院大区分区为二区及以上的SCI论文4-5篇,中文卓越期刊论文0-1篇)。
四、支持力度
学科创新团队100万/项,学科培育团队50万/项。项目经费分两批拨付。团队立项后,医院先划拨总经费50%,考核达标后,再划拨剩余的50%。项目验收未通过,不拨付剩余经费且收回结余经费,医院视具体情况对团队带头人问责,且不再支持团队带头人及成员主持泸州市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战略合作项目、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及西南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联合科研项目。如考核优秀,医院可追加对个人的奖励额度,同时追加团队科研经费。
五:注意事项:
1. 本项目执行期为2022.03.01-2026.12.31。
2. 项目经费不得设置绩效支出,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不得高于总经费的5%。
六、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到科研部,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部邮箱(lykyk3160823@126.com),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保证一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团队申报书.doc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