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人员:
为促进我市产学研协同创新及成果转化落地,深化推进四川大学与泸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做好2021年川大-泸州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此次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以收到书面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全部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附件材料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一并上传,不再单独报送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申报书与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三、申报主体
四川大学校内各单位与泸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是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属以上驻泸单位)联合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负责人要求:
项目申报双方各有一名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泸州方项目负责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川大方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已承担泸州市市级科技项目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已获得四川省或泸州市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2021年度四川大学 泸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对项目实施预期能实现的指标做出客观、真实、合理判断。项目申报书填写的预期指标不得更改。
(四)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川大-泸州战略合作项目申报书;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项目,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单位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及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3.企业须提供自筹资金配套承诺书(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为银行存款印证材料、审计报告、银行授信、股东增资或其他可印证材料之一。
4.四川大学 泸州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四川大学方加盖“四川大学合同专用章”),(范本见附件3)。本院科研协议备案盖章流程:申报人拟定协议初稿和协议备案申请到科研部进行审计备案——领导审核、修改——反馈、修改——本院盖章——合作方盖章。
5.项目负责人资质印证材料。
6.其他。
(五)申报单位应为申报项目建立专账,确保专款专用。
五、申报程序
(一)认真阅读指南:在申报项目前,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二)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luzhou.tccxfw.com/)获取申报身份。
(三)项目在线申报流程:项目负责人填写后上报-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归口部门审核、推荐(归口部门应严格审查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确保项目真实可靠)。
(四)纸质资料报送:系统已完成受理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书纸质文本(用A4纸双面打印),完善双方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签字盖章手续后,提交医院科研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填写《申报2021年度四川大学 泸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按时报送四川大学泸州产业技术研究院。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不退还,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自身注意合作协议的自行留档。
2.注册信息变更,须先修改资料再正式申报项目。
3.各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应先认真阅读项目管理平台主页的“使用帮助”或参照“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导”(附件5)。
4.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部 0830-3160823。
附件:
1.《2021年度四川大学 泸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四川大学 泸州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联合申报协议(仅供参考)
4.申报2021年度四川大学 泸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5.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导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四川大学 泸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zip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