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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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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7〕1号)要求,为做好我院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或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14年6月30日前;
    2、项目应用时间必须三年以上,即2014年6月30日前已经应用。
    3、申报人员如认为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推荐时书面提出理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排名前三的完成人参加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5.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才能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7.推荐项目应是在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二、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申报人)于即日起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下载)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书内容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推荐书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保密项目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推荐,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派专人直接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省科技厅成果处)。非涉密项目的推荐材料,均需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申报人员按规定认真做好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材料的填写工作。推荐材料经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提交评审。
    (二)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5份(其中需有1份原件)。
    2、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部。
    3、申报的项目必须是经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登记的项目。
四、申报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至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下午6点。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鹏、郭静
    联系电话:3160823
 
附件: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