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下发了《中国科协 教育部 科技部 卫生计生委 中科院 工程院 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于此同时,按省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学风建设力度和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学校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 西南医科大学科研行为准则>、< 西南医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西南医科大学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西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南医科大科2016[1]号)。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共同维护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医科大学共同奋斗。请各单位、各部门在4月1日前将本单位学习情况通过OA报科技处综合科蔡鹏飞处。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中国科协 教育部 科技部 卫生计生委 中科院 工程院 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附件2:《关于印发< 西南医科大学科研行为准则>、< 西南医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西南医科大学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西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南医科大科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