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人员:
为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现将泸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市重点实验室分为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和依托企业组建两类,申报条件见《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二、申报领域
人工智能、智能酿造、医药健康、清洁能源、化工新材料、增材制造、特色装备、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农业“芯片”等。
三、申报要求
根据现有市级重点实验室构成,为优化我市市级重点实验室体系,本次本院限申报1个,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设。
四、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均在泸州市实验室管理系统申报,(https://luzhou.tccxfw.com/public/),按类别填写《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模板可在系统下载),向科研部提出申请、提交。
五、申报时限
因涉及限项推荐,本院截止时间为至2025年8月17日,请申请人务必提前联系科研部,届时科研部将根据申报情况凝选推荐。
六、有关说明
(一)申请报告中要求提供近5年的科研项目及成果,是指市重固定人员在2021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间取得的成果,非市重固定人员取得或超出期限的成果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申报时固定人员即为批准建设后固定人员,不再进行重新登记。获批建设后如需调整,需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七、资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申报时暂不提交申请报告纸件。进入现场考察阶段再提供申请报告及附件纸件材料,届时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科研部 王饶琼 0830-3160823
附件: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x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