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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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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1〕5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校本部和三附院在职教职工(含编外聘用人员);并且须在学校或三附院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须于4月8日—5月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或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资格证办理”申请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3.网报中的注意事项,人事处工作人员做了梳理,请大家仔细阅读附件6。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各单位(部门)审核人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确认,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身份证原件


2

从系统中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A4纸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3

学历证书原件

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二级乙等及以上。

2.已参加普通话考试但未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可先行准备其他材料,视取得证书的最终情况办理后续申报事宜。

5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

1.具有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6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见附件2,请全部打印,本人只填写第一页,并由本人签字、贴2寸证件照片。

7

2021年教职工体检

报告


8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相片背面上下贴好双面胶条。

9

四川省事业单位

聘用合同书

附件3,仅教编在编人员填写相关内容(已红色字体标注)并本人签字。学校编外聘用人员提交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三附院卫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提交与医院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具体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

10

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

1.教编及卫编的在编人员,社保证明自行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需注册并登录)打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Index.do;

2.学校及三附院编外聘用人员,无法登陆该平台打印,其社保证明由学校和三附院统一打印。

11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见附件4,(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须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


(三)上报材料

完成纸质材料现场确认审核后,请以单位(部门)为单位将以下纸质材料于5月12日前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城北校区德诚楼70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颜杨OA处。

序号

材料名称

电子版

纸质版

备注

1

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1份

1份

见附件1,各单位(部门)汇总,纸质版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份

网报系统导出,申请人须签字。

3

学历证书复印件


1份

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1份

1.二级乙等及以上。

2.已参加普通话考试但未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可先行准备其他材料,视取得证书的最终情况办理后续申报事宜。

5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1份

1.具有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2.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6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1份

见附件2,申请人填写、贴照片并签字。

7

2021年教职工体检

报告复印件


1份

附件2中涉及的体检项目,务必复印和提交。

8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张

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相片背面上下贴好双面胶条。

9

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1份

附件3,仅教编在编人员填写相关内容(已红色字体标注)并本人签字。学校编外聘用人员提交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三附院卫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提交与医院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具体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

10

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


1份

1.教编及卫编的在编人员,社保证明自行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需注册并登录)打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Index.do;

2.学校及三附院编外聘用人员,无法登陆该平台打印,其社保证明由学校和三附院统一打印。

11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1份

见附件4,(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须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单位(部门)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署“原件已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落款审核日期,注意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加盖学校专用章)。初审完成后原件自行领回,只上交复印件。

2.材料的包装要求:申请人自行准备一个竖式开口的牛皮纸档案袋,并贴上封面(附件5)。所有材料按封面标注顺序放入袋中,一人一袋。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根据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二)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发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部门)教师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曾网报但未通过的人员,须重新报名)。

(三)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部分人员本次必须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名单已点对点下发至各单位或部门)。此为学校重要专项工作,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此工作已纳入学校专项督查范围,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严格把关,不得扩大申请人范围或弄虚作假。

(五)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本次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王  冉   颜  杨

联系电话:0830-3162577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5.附件材料封面和目录(参考样本)

6.网报注意事项及操作手册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人事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