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接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现就2020年度“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含三附院)可以推荐2名,要求推荐人选为教育、医疗、科研、管理人才等类别(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医护人员不占名额)。
二、推荐范围、推荐条件
见附件
三、推荐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属于个人自荐的,需报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审核签字。
(二)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评选活动作为培养激励人才、创造良好人才环境的重要措施切实抓好。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真正把业绩突出、社会公认、时代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
(三)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对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秘密。
(四)三附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其余二级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医护人员不占名额。若无合适人选,可少推荐或不推荐。推荐单位需上报材料:《泸州市“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泸州市“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推荐书》(一份纸质以及一份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及图片)。上报时间:2020年7月28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到组织部干部科·人才科。
人才办进行初审后,上报学校研究,最终推荐人选到泸州市参加评选。
附件:
1.关于开展泸州市2020年度“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泸人才办〔2020〕9号)
2.泸州市“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3.泸州市“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推荐书
学校人才办
2020年7月21日
附件1:市人才办关于开展泸州市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泸州市“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泸州市“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推荐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