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358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名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推荐名额
1名。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培养优秀青少年方面贡献突出,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三)在全省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社会公认。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普通本科院校申报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六)非现任校级领导。
(七)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八)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管理期)内的,不能申报天府名师项目。我省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可按规定享受“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者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四、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部门)组织申报、初评
本次推荐采用个人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部门)要积极进行动员,摸排符合条件人选,积极组织申报。其中: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含所辖系)、中西医结合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原则上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数至少1人。
申报人登录“四川人才工作网”(http://www.scrcgz.com/)“项目申报”平台,通过“天府万人计划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网上申报完成后,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书》并签字,提交所在单位(部门)初审。
(二)单位(部门)初审
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单位(部门)于7月21日17:00前将《天府名师申报信息表》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7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王冉OA处。
(三)职能部门复审
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通过人员材料进行审核、讨论后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通过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推荐至四川省教育厅。
联 系 人:王 冉、杨 潇
联系电话:0830-3162577
特此通知。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天府名师申报信息表.doc
人事处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