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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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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专任教师,要求近5年须有新的突出贡献方可推荐)。

二、推荐名额

1名。

三、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

2.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5.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6.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7.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8.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和《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部门初审。

2.单位、部门审核推荐

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在申报人员中择优推荐,每个单位、部门限推1人;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71112:00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王冉OA,附件2纸质版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德诚楼701办公室)。

3.学校复审

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通过人员材料进行复审并报学校审定。

五、其他要求

1.单位、部门针对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申报人员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参评的,必须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校领导、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人:王  冉、杨 

联系电话:0830-3162577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2: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79